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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中学财务运行及票据报销管理规定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12-15 点击:2898
 

一、    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由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每学期收费须张贴收费公示,严禁乱收费。所有收费必须纳入学校统一账户,严禁账外账。

二、    总务部门在每学期开始制定学期财务预算计划,期末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严格控制计划外支出,做到支出有度,账目清楚。

三、    因公出差暂借款须由总务主任或分管副校长签字同意,公事结束后及时办理票据报销手续。严格控制公款私借,个人特殊情况确需借款,须由校长亲自审批。

四、    严格规范财务报销程序,财务报销必须提供正规税务发票,报销封面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总务主任、分管副校长、校长签字,方可报销。

五、    公款招待票据报销须提供就餐菜单和由校办公室出具的通知单;外出学习或培训票据报销须提供相关文件或通知;物品采购票据报销须提供采购合同和物品明细单;基建维修和零工使用票据报销须提供相关合同和审计报告;其它各类票据报销均须提供相关明细表和附件。

六、    学校财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会制度,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按章办事。积极配合财政、税务、物价等有关部门到校进行的财务检查。

七、    强化校内财务监督,学校每年底由工会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对年度财务运行情况进行稽核,撰写财务稽核报告,并通报教职工,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八、    本规定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即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