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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中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09-02 点击:3860
 

舒城中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生创新思维的意识,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为使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达到有效参与竞赛的目的,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与管理

1、领导小组

成立学科竞赛领导小组,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科室主任、教处主任任副组长,教科室、教务处副主任,高一、高二年级部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

2、管理机构

由教务处统一管理,高一、高二年级部具体安排。

3.竞赛学科

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

4.培训对象

高一和高二年级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科成绩优异者。年级部通过选拔考试确定学生人选。每学科40人左右,每个学生最多不超过两个学科。

5、辅导教师

由学校挑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教师组成竞赛辅导团队。参加辅导的老师必须制定好辅导计划,确定辅导内容及课时数,有辅导教案。

二、过程与要求

1、凡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辅导教师须对参加竞赛学生进行辅导。

2、对组织的学科竞赛辅导,原则上每周安排一次。如有必要,经学校

同意,每周可以增加次数。

3、对临时组织的学科竞赛,由教务处组织,年级部提出临时辅导计划

并经学校同意后执行。

4、竞赛结束后,备课组长应将辅导教案及时报教科室存档。

5、教科室每年将本校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统计一次并统一印发给本校各科室,以便及时积累资料,宣传竞赛成果。

三、辅导及参赛经费

1、辅导教师加班补助由年级部负责协调解决,各年级、各学科要统

标准,由年级部负责考勤。

2、教师辅导用书,除向图书馆借阅外,由教务处组织教师统一外出选

购。学生使用的资料经学校批准后由学生自费购买。

3、初赛的报名费由学生自己解决;参加复赛的学生可报销住宿、往返车费,复赛报名费学生自己承担。带队教师差旅费由学校报销。

四、奖励

1、对在竞赛中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的奖励标准为:省一等奖5000

省二等奖2000,省三等奖1000。授课教师奖励标准为省一等奖1000

,省二等奖800,省三等奖500元。

2、学生获省一等奖,该辅导教师于当年年度考核认定为校级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