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名师工作室建设,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骨干教师培养工作机制,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队伍,夯实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基础,根据《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六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教秘〔2016〕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建设情况进行终结性考评并开展市第二批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师工作室终结性考评
(一)考评对象
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所有的名师工作室均需参与考评,对主持人已退休或不参加考评的名师工作室由所在单位出具情况说明。
(二)考评程序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撰写工作室总结,填报《名师工作室任期考评表》并进行自评(见附件1)。在此基础上,县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名师工作室上报的材料进行量化考评。
(三)考评内容
见考核表中的量化考核指标。
(四)其它事项
1.凡考评的名师工作室所交材料须真实有效,且附相应印证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评资格。
2.材料受理:请各名师工作室于2017年2月25日前将《名师工作室任期考评表》及所附相应印证材料报送到县教研室。联系人:刘立丰,电话:8629905。
3.考核合格的工作室经申请可以认定为县名师工作室,市名师工作室报市参加考核。
4.根据考核结果,县教育局将遴选县优秀名师工作室。
二、第二批市名师工作室申报
(一)名师工作室的申报条件、程序等见《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六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教秘〔2016〕10号)。需要申请名师工作室的,由工作室主持人填写《六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2),经学校同意后向县教育局统一报送。
(二)名师工作室成员需填写《六安市 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见附件3)。
(三)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确定为县级名师工作室,同时择优向市推荐市名师工作室,由市教育局审核命名并授牌。
(四)各单位请于2017年2月2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县教育局教研室。
舒城县教育局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