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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中学班主任聘任条例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03-09 点击:4231
 

为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管理有方、作风优良的班主任队伍,提高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班级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工作顺利、高效开展,规范班主任任职程序,经学校研究决定,对班主任岗位实行聘任制度。

1、个人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

2、对已提交申请的高三毕业班班主任,学校将根据教学管理部门提供的高考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考评,同类型班级按20%的比例进行末位淘汰,被淘汰的人员将不再聘任为下一届高一年级班主任。

3、在班主任三年任期内,所带班级在文明班级评比中处于年级后六名次数最多者,将不再聘任为下一届班主任;在班级量化管理工作检查中,累计扣分在年级中最多的两个班级的班主任将不再续聘。

4、在任职期内,由于班主任疏于管理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恶性事件,产生恶劣影响的班级,其班主任下一届不再续聘。

5、在任职期间,管理工作得不到大部分学生认可,学生测评的满意率有两次低于70%的班主任,下一届将不再续聘。

6、本着人文关怀的原则,根据学校建议,年龄50周岁以上的老师原则上不再聘为班主任;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达4届(12年)的老师建议休息一届。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要留任的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再续聘。

7、在任职期内,缺乏团结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不能积极完成学校、处室、年级部布置的各项工作的将不再续聘为下一届班主任。

8、有私自乱收费,私自接收学生,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等有违师德师风的班主任,一经查实,不再续聘。

9、班主任聘期一般为三年,期间有特殊情况的,经校长办公会决定可以解聘。

10、每届新担任班主任的人数比例在20%左右,以保证让年富力强的年轻人得到锻炼,以利于学校长期发展。

11、对于年轻教师,学校根据个人申请,重点从教学能力、实绩、态度、资历和责任心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