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安徽舒城中学!
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德育天地  >> 德育活动  >> 内容详细
舒城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03-09 点击:3391
 

一、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关注时事政治,关心国家大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远大志向;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想道德品质;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爱护公物,珍惜资源,爱惜劳动成果;热爱劳动,生活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积极进取,具有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2、热爱集体,开朗乐群,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与人为善,乐于交流,善于沟通;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弄虚作假,有责任心;不怕困难和挫折,有较强的自我调控能力和适应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和其他有益的活动。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求知欲强,学习兴趣广泛,积极主动,充分发挥主体性;勤于思考,乐于探究,善于合作学习,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科学的学习方法和顽强的学习毅力;注重向实践和社会学习,并能学以致用;学习效率高,发展全面,各科学习水平优良并学有特长。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积极参加校内外体育锻炼和各种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颁布的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身体素质好;有良好的礼仪。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担任班级或班级以上干部职务,具备“三好学生”条件12条,品学兼优。

2、热心集体工作,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够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工作富有创新精神,形式生动活泼,富有实效。

4、工作能力强,履行职责出色。

(三)“先进班集体”条件

1、有互助友爱、民主和谐、健康向上、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文明健康、充满朝气正气、勇于实践创新的良好班风,初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班级学生的各项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组织纪律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强。

2、有勤奋刻苦、严谨求实、自主创新、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学习目的明确。

3、有端正的生活态度,经常开展有益的班集体活动,团(队)活动丰富多彩。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种课外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文化活动,形成有特色的充满活力的班级和团(队)文化。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参加体育活动,班级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高,心理健康。

4、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礼仪,健康的兴趣爱好。教师、班级责任区、宿舍和个人卫生保持良好。关爱生命,时时注意安全,自护意识和能力强。

5、班级多项成绩显著,全体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公平发展,并有一批优秀学生、特长学生涌现。班级学生犯罪记录和安全事故为零。

二、评选办法和要求

1、评选、表彰活动要在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政教处、团委等共同组织实施。

2、具体程序为:学生个人撰写申报材料进行申报、班级会议推荐,班主任上报,然后提交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确定,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3先进班集体的评选,采取班级自荐、政教处推荐和领导意见相结合的办法,经由学校行政会议研究确定,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方可确定。

4、组织评选要客观公正,不能搞特殊照顾,更不能以一好三好,凡在评选过程中不按民主程序、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取消的名额不予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