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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12-15 点击:4073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七类。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品采购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物品保管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

1、物品保管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总务主任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物品保管员负责。

2、物品保管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

1、仓库存放物品,由物品保管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6、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五)财产报废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物品保管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物品保管员签字说明。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资产清查: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